教导年青女子不要有婚前性行为,有一个常用的理由,便是说即使是为情献身,也可能有连带的负作用,使对方娱认你性生活随便,从而失去对你的尊重。
这理由的坏处在于它本身便已是建立在一种不良的观念上。它可能会劝阻一些青少年的婚前性行为,但代价则是向他们鼓吹了某种歧视,偏见和轻率的思想。
首先,将女子为情而作的婚前性行为说成是献身或献贞操是对女性的侮辱,是典型的传统的男尊女卑、以贞操来枷锁女性的观念作崇。同样是婚前性行为,为什么女子做便是献身或献贞操,而男子却不是?如果男子也是,那么这便只是个互相对等的行为,何来谁献给谁或谁可以说谁随便?
其次,说性行为是献身也隐含只有男方才会享受性行为的意思,而这想法虽然不对。为爱情而性,是双方都享受的事,实际上没有谁比谁吃亏。将女方说成没有性享受,或灌输此类思想,是误道,是对女性施行的性压制和歧视。
撇开性歧视和偏见不谈,这理由的另一个大错误,是对某些人轻率论断他人的态度,不但不加纠正,反而附和及利用。判断他人的性格,是不能只依据一个独立的行为而不问其动机,背景和他的日常生活习惯便妄下结论的。所以,要说一个人的性生活是否随便,亦不能单看他有无婚前性行为。如果一个女子在深思熟虑之后,出于对二人关系的信心,双方的需要和环境的许可而与情人发生婚前性行为,此外在以前或以后都不与他人做同样的事,她又怎能算是随便?如果有男女对任何肯与他婚前性行为的女子都视作性随便,他可谓极其无知和轻率,这缺点对其将来的人际关系、生活和事业都会非常有害。作为教育工作者,本应努力帮人纠正这类缺点才是,怎能反而去认同和间接鼓励它?当然,这文章并非是说劝人不要有婚前性行为者全无理由,它只不过批评他们用的其中的一个理由。
| |